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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銀行(以下簡稱本行),特別為理財貴賓推出活利計畫。本計畫以”財富、健康、快樂”為宗旨,提供貴賓更優質的商品與活動,來伸展您的身、心、靈的廣度,讓您不止活得精采,更讓您活得健康、快樂、更自在!

只要您於本行全通路以單筆申購方式購買本行投資性商品*累積金額達活利計畫各類商品門檻*,
即可成為本計劃貴賓,享有本計劃全系列兌換精選贈品、住宿券等優惠活動。
* 詳見注意事項


品項 累積兌換金額(單位:萬元)
基金 連動債 保險
1 魚舖子 200 100 30
2 聲寶腳底按摩機 200 100 30
3 酷炫雙避震登山車 300 150 50
4 遠雄悅來大飯店住宿券 300 150 50
5 Georg jensen (品味生活居家系列) 400 200 60
6 dinh van 珠寶 2,500 1,200 380
7 唯客樂 —曼谷 spa 2人行 3,000 1,500 500

活動期間自95年3月1日至95年5月30日止。

  1. 申購投資性產品後一週始累積兌換金額,方可進行商品兌換。
  2. 申購保險商品需於保險公司確定核保生效日後及客戶審閱期後始累積兌換金額。
  3. 兌換請至分行填妥「活利計畫」兌換單,經理財專員確認後,將於4週內寄發「活利好禮」之兌換商品或抵用券。一旦寄回兌換單完成兌換手續,恕不接受更改。
  4. 以本計畫活動網站上刊載之精選的商品為限,最後兌換期限至95年6月30日止,逾時不再兌換。
  1. 本活動限同一客戶申購投資性產品(指股票型基金、海外債券型基金、保險或連動式債券),貨幣型基金及國內債券型基金不記入本次活動,於活動期間內累積達各兌換金額門檻始可兌換活利好禮。
  2. 兌換金額門檻之計算:申購金額依基金/連動債/保險分別計算累積金額。
  3. 本活動之優惠內容不得與其他優惠並用。(同期間網銀下單手續費優惠不在此限)
  4. 兌換申請人限本行自然人客戶,本行行員及法人戶不得提出申請。
  5. 本計劃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視市場供需情況而定,贈品皆以實物為準,本行有權預先通知後提供類似之商品取代之,贈品一經兌換不可退還或更換贈品或折換現金。
  6. 所有優惠旅遊、住宿、膳食項目,均以兌換券方式兌換,並均有使用期限,兌換券遺失恕不補發,且需依廠商所定規定辦理,其中可能包括特別限制、停止使用期間及其他例外情況等,請您特別注意。
    兌換前可先來電洽詢相關注意事項。
  1. 本活動將依所得稅法規定,於96年初寄發所得扣繳憑單予所得人並申報。倘應繳任何稅捐時,應由客戶本人負擔該筆稅款。
  2. 本行與參加廠商間無合夥、代理、經銷或提供保證之關係,本活動所提供之各類商品及服務,係由廠商直接提供,客戶與廠商間就兌換之贈品或服務有爭議時,概由各廠商自行負責,本行將善盡協調之道義責任,但不負責損害賠償。
華僑銀行保留得隨時修正、暫停、終止本活動辦法之權利,並得於大眾傳播媒體或營業處所公告後終止或變更本活動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贈品內容、提供商品或服務之廠商及所有兌換憑證)。